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龙海市大卡湖矿区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转让情况公示
2011-10-19 11:27 来源:国土局

 

 
龙海市大卡湖矿区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
 
采矿权转让情况公示
龙国土资矿转[2011]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35号)及闽矿转让公示[2011]0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对“龙海市大卡湖矿区北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转让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人:谢海土
(二)矿山名称:龙海市昌胜石料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6812009057120014867
(三)发证机关: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有效期限:2011年5月18日至2014年5月18日
(四)地理位置: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
(五)矿区面积0.076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为:
A(x2714145.741 y39580592.433) B(x2714025.740 y39580814.436)
C(x2713972.740 y39580825.436) D(x2713885.738 y39580702.435)
E(x2713749.736 y39580415.432) F(x2713857.737 y39580352.431)
G(x2713932.738 y39580459.432) H(x2713961.738 y39580479.432)
I (x 2714038.740 y39580636.434)
开采标高217—80米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人名称:谢海土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人名称:龙海市昌裕石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龙海市角美镇坂美村大卡湖
法定代表人:林碰华
四、资源储量情况:
2010年12月保有资源储量(333) 172.41万立方米。
五、转让价格:
贰拾捌万元整 (小写:280000.0元整)
六、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七、转让合同签订时间、地点:2011年10月13日;福建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4层)
八、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1月2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采矿权转让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龙海市国土资源局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分局地矿地环股。联系电话:0596-6718358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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