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3-27 18:11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龙政办〔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2020年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

一、《通知》出台的必要性

特困人员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是我国现阶段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对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提高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步提高,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7元,同时适当调整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比例,半护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同类型分散供养的200%调整为180%,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同类型分散供养的250%调整为220%,全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保持同类型分散供养的120%不变。从2020年1月份起发放。

解读机构:龙海市民政局

解 读 人:金萨

联系电话:0596—6552346

  

  链接:《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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