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印发《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控制桉树发展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修订背景
2002年以来,我市开始发展巨尾桉速生丰产林,随着时间推移,巨尾桉连片发展,至目前为止,龙海市营造桉树纯林面积达30万亩,由于集中连片的桉树大面积纯林,带来了森林病虫害大面积发生及森林火灾隐患等,因此,有必要适当营造混交林,提高林分结构质量,促进生态平衡和保持物种多样性,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打造提升“田园城市,富美乡村”的新龙海。
二、主要内容
(一)削减桉树面积,禁止新种桉树。强化现有适生区的桉树人工林科学经营,加快桉树更新改造,有计划地逐年削减桉树纯林面积。
(二)提倡培育大径材桉树。鼓励培育大径级桉树用材林,改变单一的短轮伐期纯林栽培模式,对桉树现有林进行适度间伐,培育适于实木家具等用途的大径材。
(三)加强林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对林地(土地)承包或租赁期满的,需重新签订承包或租赁合同的,林地权属所在村必须将严禁在租赁林地(土地)新种桉树作为合同主要条款。对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造种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或其他阔叶树种,承包期或租赁期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
(四)规范桉树采伐审批。林农若改种其他树种或混交其它阔叶树,在申请采伐时,只要申报材料齐全,及时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五)落实扶持政策。为减少炼山造林对水土保持的不良影响,提倡不炼山造林。若不炼山造林的,经验收每亩补助200元。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改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或其它阔叶树种,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1000元;桉树林连片皆伐改为分片渐伐的,渐伐指标单列,渐伐后,套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或其它阔叶树种等,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每亩再补助400元。
解读单位:龙海市林业局
解 读 人:江亚坤
联系电话:0596-6560511
链接: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控制桉树发展规模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