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5〕2号)文件精神,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经申请、评估、审核程序,现有江拾、刘锦龙和黄坚定符合救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有疑问的,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发布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6-6522102
附件:龙海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龙海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乡镇 | 对象类别 | 失能情况 | 入住机构 | 机构月实际收费(元) | 拟补助金额(元) |
1 | 江拾 | 港尾镇 | 低保 | 完全失能 | 漳州市龙海区和睦老年公寓 | 3974 | 2825 |
2 | 刘锦龙 | 榜山镇 | 低保 | 重度失能 | 漳州市龙海区和睦老年公寓 | 3974 | 2825 |
3 | 黄坚定 | 港尾镇 | 低保 | 重度失能 | 漳州市龙海区和睦老年公寓 | 3974 | 2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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