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2028年度龙海区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2027年度漳州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漳政综规〔2024〕4号)第十六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励办法。为激励运动员刻苦训练、突破自我,追求更高竞技水平,同时鼓励教练员提升执教能力,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龙海增光添彩,结合龙海区实际,制定《2025—2028年度龙海区竞技体育奖励办法》,以引导竞技体育健康发展,促进体育与社会的和谐融合,同时也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体育精神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主要依据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2027年度漳州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漳政综规〔2024〕4号)。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代表龙海区、漳州市、福建省参赛并取得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保障单位和人员。适用项目为重大的国际级、国家级和省运会、市运会及省、市年度锦标赛。
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注册为龙海区运动员,按漳州市运动会规程总则计牌计分给龙海区的运动员。
四、主要内容
《2025—2028年度龙海区竞技体育奖励办法》制定相关举措,进行具体的、可操作的说明,包括适用对象、各级赛事的奖励标准、奖励要求与额度、获取奖励的办理程序、资金来源等,并附《龙海区竞技体育奖励标准》。这些举措能够维护竞技体育的良好秩序,提升龙海区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
五、明确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产生的奖励事项按照本办法执行。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解 读 人:黄燕红
联系电话:0596-652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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