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5〕90号)文件规定,漳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小微企业(实体、网店)吸纳就业。个体工商户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申请补贴时,企业(个体工商户)仍在正常运行且员工仍在职在岗。按照每人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现经蓝海藻膜(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提出申请,我单位初审,就业股复核,以上三家企业符合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详见附表),拟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合计24000元,现予以公示。
如对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
受理电话:0596-652970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人数 | 金额(元) |
1 | 蓝海藻膜(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000 |
2 | 漳州市蜘蛛横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 | 6000 |
3 | 漳州龙海沃德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3 | 3000 |
合计 | 24 | 24000 | |
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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