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退果、退茶、退林(草)、退塘等还粮补助政策
2025-09-08 09:08 来源: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1.文件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关于印发〈漳州市果园套种粮食作物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漳州市退果、退茶、退林(草)、退塘等还粮补助政策实施方案〉〈漳州市水稻工厂化育秧点项目建设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规〔2023〕2号)

2.补助对象:补贴对象为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一地块只能由一个农业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补助内容:对耕地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粮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亩以上(退塘还粮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

4.补助标准: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1500元。

5.申报程序:1)自主申报。补助对象向种植地所在村自主申报。2)村级登记公示。村(居)委会根据主体申报情况进行申报登记,逐项核实补助面积、“一卡通”或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盖章确认上报乡镇(街道)。3)乡镇汇总审核。乡镇(街道)审核无误后上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4)县级发放。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联合财政部门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户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咨询电话:0596-6558379(漳州市龙海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监督电话:0596-6558536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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