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65号),《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文件精神,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经申请、评估、审核程序,现有蓝和枝和林建国符合救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有疑问的,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发布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6-6522102
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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