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场),龙海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12日发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规〔2024〕2号),同步废止《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八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20〕5号),导致《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区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4号)支撑文件已废止,经漳州市龙海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区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4号)1份文件。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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