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一65周岁(含)之间。
2.帮扶内容:对脱贫人口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财政资金予以全额贴息。
3.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4.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
5.申报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挂钩帮扶人和村委会推荐,经乡(镇、街道、场)审核贷款对象精准性和项目合理性,报龙海区农商银行和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审定。
6.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咨询电话:0596-6557191(漳州市龙海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596-6558536(驻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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