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2024-08-14 09:37 来源: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1.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一65周岁(含)之间。

2.帮扶内容对脱贫人口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财政资金予以全额贴息。

3.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4.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

5.申报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挂钩帮扶人和村委会推荐,经乡、街道、场)审核贷款对象精准性和项目合理性,报龙海区农商银行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审定。

6.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咨询电话:0596-6557191(漳州市龙海区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596-6558536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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