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2024-06-12 16:13 来源:龙海区民政局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受理单位

龙海区民政局

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2.户口簿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0份

3.残疾人证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4.《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1份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张逸茹

1工作日

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决定

党组研究

9工作日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崴路13号-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号民政窗口

乘车路线

公交6路、28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

联系电话

0596-6522102

投诉电话

0596-6560188

事项性质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类型

承诺件

办理条件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具有我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设立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4号)具有我省户籍,属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特殊环节

无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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