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021〕2号)、《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22〕8号)等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公租房租户可申请租金减免:“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唯一住房,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租金:(一)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原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已过世,未缴齐租金又确实无法追缴家庭。(二)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经各社区、石码镇、民政、残联、住建等多部门审查,符合2024年度租金减免对象共有717户(其中682户属于租金全免类,35户属于租金减半类),拟减免期限为1年(即自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现将2024年度公租房在保对象租金减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漳州市龙海区保障办(联系电话:6483965)反映。
漳州市龙海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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