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海区2023年度上半年公租房常态化受理申请对象配租顺序摇号实施方案的公告
2023-09-20 10:16 来源: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住〔2022〕13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021〕2号)、《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22〕8号)等文件精神,龙海区2023年度上半年公租房常态化受理申请对象经过领表申请、审查、复核、公示等工作程序已经结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定对符合保障条件的80户申请对象(2023年度上半年即截至2023年6月30日申请并受理)进行摇号确定配租轮候顺序号。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配租轮候顺序摇号实施方案

1.本次摇号采用福建省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脑摇号

2.摇号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30

3.摇号地点:龙海区石码街道办事处(原石码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4.摇号分组: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021〕2号)“第十六条  下列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按顺序优先配租:(一)城镇特困人员或低保残疾家庭;(二)低保家庭;(三)残疾、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及在市区工作的全国(省)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被征收个人住宅符合保障条件的;(四)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对象。”的规定,优先配租的对象优先摇号,确定本次分组摇号轮候顺序为:

第一组配租轮候 符合城镇特困人员或低保残疾家庭共13户,选房顺序号为一组1-13号

第二组配租轮候 符合特困、低保家庭共16户,选房顺序号为二组1-16号

第三组配租轮候 符合残疾、优抚对象家庭共7户,顺序号为三组1-7号

第四组配租轮候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其他家庭共44户,顺序号为四组1-44号

5、确定配租分组轮候顺序号:根据配租轮候分组顺序,按照组序先后依次对同一组轮候对象进行摇号确定轮候顺序号,最终确认申请对象配租轮候顺序。根据轮候顺序号按照组序先后依次轮候配租。

二、监督公证:为保证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场邀请区住建局纪检组、石码街道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监督,并邀请龙海区公证处对现场摇号进行全程录像公证。

三、选房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租房轮候顺序摇号全程由龙海区公证处公证

咨询单位:龙海区住房保障办(地址:建委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0596-6483965

附件:龙海区2023上半年度公租房常态化受理申请对象分组花名册

漳州市龙海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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