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自2023年开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将统一调整为当年度受理。
二、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龙海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不得申请社保补贴情形:
(一)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 50 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二)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三)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四)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
(五)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六)其它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为准)。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五、申请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仅首次申领及就业状态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非中国银行银行卡的请提供本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五)《就业创业证》原件。
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失业及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申请
(一)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登记途径:向户籍地、常住地或就业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申报。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途径:向常住地、户籍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或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其中之一进行申报即可。
(三)社保补贴申请:向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一)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是前提
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换言之,在缴费之初,就必须处于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状态,才能完整享受实际缴费月数的社保补贴。
(二)两险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三)不与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八、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说明
(一)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二)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八)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九)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十)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一)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 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主要职务的;
(三)不符合失业登记办理条件的城镇居民及未办理求职登记的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