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漳人社[2023]88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1/2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
经群众申请,我单位初审,就业股复核,2023年度上半年共计12名群众符合补贴条件,其中第一季度补贴12人,补贴金额17071元;第二季度补贴12人,补贴金额17071元,拟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合计34142元。具体补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度一季度、二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现予以公示。
如对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1 日
受理电话:0596-652970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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