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信息核查的紧急通知
2022-11-11 11:34 来源: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区直有关单位:

10月底,住建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抽取我市2个区(芗城区、龙文区),共10栋(各5栋)经营性自建房,现场核实发现10栋房屋摸底排查信息均有误,根据《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住建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现场核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126号)及《漳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信息核查的紧急通知》(漳房治办〔2022〕28号)要求,请各乡(镇、场)及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紧抓实自建房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即组织现场核实。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各乡(镇、场)及各挂钩包片工作组要对已排查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房屋系统”)的经营性自建房逐栋进行现场核实,确保一栋不漏、一户不落。

2.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对核实房屋信息录入有出入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在省房屋系统进行更新录入,确保省房屋系统录入信息、现场房屋、《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表》及排查记录表等信息完全一致。

3.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挂钩包片工作组对各乡(镇、场)开展现场核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如发现仍出现房屋信息错误现象,将予以全市、全区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场)核实工作情况于11月27日前书面报送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潘钊东,电话:0596-6557713,邮箱:fwdpczzzhz@163.com。

  漳州市龙海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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