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龙海区石码镇城镇低保、特困住房困难家庭。
二、准入条件
(一)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指定一名主申请人,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1632元,人均财产低于63264元;
4、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以上个人;
2、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3、年收入低于23724元,财产低于47448元;
4、无房户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领取表格。
四、受理申请时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0596-6483965
漳州市龙海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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