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侵占属于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包括利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设置广告的收益;小区公共区域车辆停放费;公共场地摆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和相关收入等一系列公共区域收益等。
(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分配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三)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是否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596-6055003
举报邮箱:lhwg201908@163.com
举报地址:漳州市龙海区城市管理局二楼物管室
三、受理时间
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2日上班时间。
特此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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