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龙海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龙海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港尾镇、浮宫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项目编码:2018-350681-48-01-014804)调整建设规模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海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港尾镇、浮宫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
二、项目单位: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浮宫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龙海市港尾镇、浮宫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对港尾镇、浮宫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4个乡镇共46个行政村)不具备污水外排纳管条件的区域进行污水收集管网、附属配套设施及污水处理,统一收集后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港尾镇(12个污水处理站、3个提升泵站)、浮宫镇〔(20个污水处理站、5个提升泵站)(二期2个污水处理站、2个提升泵站)〕、白水镇(20个污水处理站、10个提升泵站)、隆教畲族乡(17个污水处理站、4个提升泵站),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共计95座。
新建污水主管网约218.878km,污水纳户管约562.664km,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达10825m3/d,其中出水标准为一级A的处理规模是9810m3/d,出水为地表类Ⅳ类的处理规模是1015m3/d,年处理总量为395.113万m3/年。主要内容:排水管道、污水处理设施、路面破坏与修复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为105437万元,其中建安费857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项目建设期:3年。
七、工程的招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文执行。
八、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作为招标核定依据。同时该项目涉及面较大,初步设计和概算可视具体情况分步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