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东泗乡下浦村民委员会:
《何氏聚德堂修缮工程的申请报告》及由泉州大众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何氏聚德堂修缮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处“关于市级文保单位何氏聚德堂修缮加固工程的申请报告”。
二、文物专家组同意设计单位修缮方案。要求在施工中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对文物 “最小干预”,最大程度地修缮还原,尽
量体现清代建筑风格。并统筹安排古建筑本体维修、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的监督实施,以推动历史建筑整体保护利用,突出闽南地方特色,进一步营造文物与古村落的协调关系,以确保建筑修旧如旧。
三、在实施该文物修缮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对何氏聚德堂文物修缮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修缮工程实施应由具备三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应整理竣工资料,及时报请我局组织验收。
特此批复。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