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海澄镇黎明村民委员会:
《霞苑清惠宫文物修缮申请报告》及由河南省博古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海澄镇霞苑清惠宫修缮工程设计》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处“关于霞苑清惠宫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方案的申请”。
二、根据专家组意见,你处已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请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文物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缮维护,施工中应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残损构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修补、保留。
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对霞苑清惠宫文物修缮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四、修缮工程实施应由具备三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丙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应整理竣工资料,及时报请我局组织验收。
特此批复。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