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主题“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等二份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的征集结果反馈
2020-11-19~2020-11-25 状态:征集结束
为继续做好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几年实际,对龙海市政府2015年9月出台实施的《龙海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和2014年1月出台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回购和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结合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的征求意见稿(详见民意征集中的附件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集活动无公众对本次修订提出意见。
其中陈女士提出的咨询,我市住建局及时响应并给予回复。
问:本人户口不在龙海市区,配偶户口在龙海市区,申请租金补贴,可按1人保障还是2人保障?
答:根据《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即保障对象须为龙海市区城镇居民户口,但配偶计入家庭人数,其人均住房、收入、财产计入到家庭中予以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