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直有关单位:
《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龙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目标要求
(一)2020年底前, 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逐步规范,组织保障更加有力。
(二)2021年底前,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三)2022年底前,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年9月底前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县、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于2020年10月30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与公开、监督同步推进延伸。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市对口部门,指导各乡(镇)场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履行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指导落实有关国家标准,积极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地方标准。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基层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切实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七)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八)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各乡(镇)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市政府办公室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九)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
(十)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市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十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十二)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数字龙海建设成果,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以“闽政通”带动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将列入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乡(镇)场、本领域、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
1.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度安排
2.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3.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分工
4.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
附件1
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度安排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事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 | (1)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龙海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 | 2020年9月15日前 |
| (2)制定乡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各乡(镇)场 | 2020年9月底 | ||
| 2 |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3)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0月15日前 |
| (4)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
| 3 |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 (6)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机制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 4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7)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 (8)建立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 5 |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9)建立健全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规范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 (10)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规范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 6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11)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制度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 (12)设立并实施“互联网+公共政策意见征集”听取社会意见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 7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 | (13)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各乡(镇)场 | 2021年12月底 |
| 8 | 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 | (14)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市政府办、发改局 (数字中心) | 2021年3月底 |
| (15)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 9 |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 (16)完善政务新媒体龙海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 市政府办、发改局 (数字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 (17)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0年12月底 | ||
| 10 | 加强线下阵地建设 | (18)设立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11 |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19)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20)编制“办事一本通”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
| 12 |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 (21)加强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推动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22)推动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
| 13 | 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23)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 市政府办 | 2020年12月底 |
| (24)制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规范 | 各乡(镇)场、市直 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附件2
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燕国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毅勇 市发改局局长
蔡亦全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谢俊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瑞忠 市发改局副局长
蓝寿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荣德 市公安局政委
林建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春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清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宝生 市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黄振标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江景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建海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康俭明 市文旅局副科级干部
林锦坤 市卫健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 亮 市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谢毅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惠龙 市城管局副局长
许建彬 市税务局副局长
苏水根 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延东 市委编办室务会成员
刘庆忠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网信中心主任
叶尚发 市档案局副局长
郭艺明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谢俊鹏兼任,副主任由陈惠珠(市政府办信息科科长)、江复成(数字龙海建设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组成,专职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各联络员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3
龙海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分工
一、龙海市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管部门
| 序号 | 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业务主管部门 |
| 1 | 城乡规划领域 | 市自然资源局 |
| 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市自然资源局 |
| 3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市发改局 |
| 4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事项由市发改局牵头;政府采购信息事项由市财政局牵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信息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
| 5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市财政局 |
| 6 | 安全生产领域 | 市应急局 |
| 7 | 救灾领域 | 市应急局 |
| 8 | 税收管理领域 | 市税务局 |
| 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市住建局 |
| 10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市住建局 |
| 11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市住建局 |
| 12 | 市政服务领域 | 城镇燃气管理事项由市城管局牵头;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由市住建局牵头 |
| 13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房地产管理(建筑装修除外)、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事项由市住建局牵头;房地产管理(建筑装修)、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违法建设、物业管理等事项由市城管局牵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
| 14 | 生态环境领域 | 龙海生态环境局 |
| 15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市文旅局 |
| 16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市司法局 |
| 17 | 扶贫领域 | 市农业农村局 |
| 18 | 涉农补贴领域 | 市农业农村局 |
| 19 | 社会救助领域 | 市民政局 |
| 20 | 养老服务领域 | 市民政局 |
| 21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市市场监管局 |
| 22 | 就业领域 | 市人社局 |
| 23 | 社会保险领域 | 市人社局 |
| 24 | 户籍管理领域 | 市公安局 |
| 25 | 义务教育领域 | 市教育局 |
| 26 | 卫生健康领域 | 市卫健局 |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牵头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多部门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汇总,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
市委网信办:负责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
市委编办:负责指导相关科局、乡镇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公开工作。
市档案馆:负责在馆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平台,规范服务大厅办事模式。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宣传。
市效能办:负责依照相关规定,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各乡(镇)场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附件4
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
下载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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