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决定成立龙海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法典宣讲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可以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讲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等。
三、宣讲团成员的主要任务
1.按照龙海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进军营等活动;
2.参加法律服务活动、普法公益性活动;
3.参与《民法典》普法课件及宣传材料编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民法典宣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安排时间,稳步有序、分层分类推进本系统、本单位、本地区的民法典学习宣传,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在年内普遍接受一次民法典学习教育。
2.提高站位,确保实效。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正确阐释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及时反馈,做好宣传。各乡(镇、场)各部门需要聘请宣讲团成员授课,可以与龙海市司法局联系,也可直接与宣讲团成员联系。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做好信息宣传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将民法典宣传活动情况报送龙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人:陈明娜,联系电话:0596-6386703,邮箱:pfyyfzlg@163.com。
附件:1.龙海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
中共龙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龙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中共龙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龙海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