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排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上传监管平台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我局已落实“一日一通报”制度,随时调阅省监管平台企业实时上传数据,一经发现数据异常将及时告知相关企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视情不定期开展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比对,以核实各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联网、运行等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各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生产过程中污染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为重点,切实加强在线监控的日常运维管理,规范落实数据异常报备工作,针对异常情况查找原因、立即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部署,现就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异常报备工作强调如下规范要求:1、若为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的在线监控仪器设备出现日常维护、设备故障等情况,须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报备。2、落实一事一报备,不得将多条无关联性的异常数据以捆绑形式报备。3、一旦出现数据异常,在及时报备的同时,应立即排查原因,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相关法律法规虽未要求企业数据异常报备时限,但参照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在线数据异常须于24小时内解决,并进行报备)。4、异常数据须标识出现异常的时间段及异常参数等,并上传附件(附件须标明基本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5、企业需对报备内容负责,例如:在线设备日常维护、数据校准标定;生产工况调整、断电导致无数据长传等情况均需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联系人:漳州市龙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吴恩泽
联系电话:0596-6557826
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0日
(信息类型: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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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排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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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发纸业(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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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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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圣泽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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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海市榜山三星民政造纸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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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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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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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港热能工程(漳州)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