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市物业服务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确实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龙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事宜的通告》要求,龙海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卡点,关闭不常用通道。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内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检测体温并记录台账,发现疫情重点地区及省外人员,应立即向所在乡(镇)场、村(居)报告,对落实管控责任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龙海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龙防控办发明电[2020]16号)文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员工安全。若因工作需要已经返工的,必须加强卫生管控,严格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如有发现疫情及时向所在乡(镇)场、村(居)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漳州市外员工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确保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好。
三、根据《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安全物业防疫组检查方案》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措施和保障,重点要做到以下12点:
1、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与湖北、武汉接触摸底要到位;
2、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广播、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警示,宣传要醒目、全面,要张贴“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10个一律的通告”、“市防控工作指挥部致全市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等;
3、实行封闭式管理要到位,在出入口设置卡点,并关闭不常用通道,并配置足够执勤人员;
4、对进出小区的业主要开展每天体温检测并记录台帐;
5、禁止快递、外卖;
6、禁止外来访客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对外来访客和外来车辆内人员要进行身份核查和检测体温并记录台帐;
7、从业人员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要配套到位;
8、要设立“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
9、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酒精、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资;
10、对上岗人员要开展每天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及时上报和处置异常事件,要求从业人员在此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探亲,不能在餐厅、食堂集体就餐;
11、每日要不少于2次对电梯、门厅、大堂、楼道、门把、扶手、休闲公用设施、排水沟、垃圾桶等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及人员进出接触关键部位进行清扫、清洗、消毒;
12、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通知做好各项防疫措施,我局将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向社会公布的警示名单,并将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予以企业信用减分处理。
龙海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