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闽安委[2019]14号)、《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安委发[2019]1号)和《龙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委明电[2019]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龙海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海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
龙海市城市管理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闽安委[2019]14号)、《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安委发[2019]1号)和《龙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委明电[2019]3号)文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漳州市、龙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守红线底线不动摇。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整治内容
消防安全领域。一是要加强排查,及时发现清除火灾隐患,
特别是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供水设备的完好和有效性,配足灭火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检查小区供配电系统,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整治小区业主私自违规拉电线充电等行为,确保小区用电安全,清理小区内公共场所、楼道等部位堆积的杂物、车辆,预防火灾隐患;规范小区内停车秩序,确保安全通道通畅。二是燃气服务站要督促燃气企业对供气设施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行动,重点排查消防水池储水、储罐喷淋系统、消防栓、消防水带是否达标;防雷防静电系统、泄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消防器材、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功能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燃气管网日查夜巡是否到位;瓶装燃气企业应对所属供应站点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抢险物资是否齐全;重点用气场所是否合规等。三是环卫中心要加强对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车辆等安全排查工作。四是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强市场内秩序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市场内人身及财产安全;
2、燃气安全领域。一要整治无证经营燃气;二要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证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三要整治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燃气燃烧器、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龟裂、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的违规行为;四要整治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点、居住小区的用气安全问题。
3、铁路沿线安全领域。彻底清理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
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问题,全面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
工作步骤
全面自查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检查执法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过程抽查和调研指导,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
落实整改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重复存在同类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和严格执法,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面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信息报送
各下属单位要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阶段性工作情况以及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于2020年2月29日、3月19日前分别报送城管局人秘股。联系人:陈惠娟,邮箱:6279222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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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