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燃气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漳州市燃气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城市管理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城综〔2019〕57号)及《龙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龙安委办〔2019〕63号)的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服务“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战略目标,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二、检查重点
(一)安全制度。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市政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二是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应急报警电话是否完好、畅通。
(二)管道燃气。一是燃气调压站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违章搭盖,与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其他管道、铁路、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等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条件;二是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调查及整治情况;三是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四是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是否会同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五是监控设施及加臭系统是否齐全有效,加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六是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验,安全阀下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且铅封固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是否灵敏可靠,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
(三)瓶装燃气。一是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泵是否定期试车、记录完整,水源充足,灭火器材落实“三定”措施;二是站内平面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违章搭建,与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其他管道、铁路、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等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条件;三是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装卸台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间用铜线跨接,烃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秤与接地装置相连;四是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验,安全阀下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且铅封固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是否灵敏可靠,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五是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
(四)餐饮场所用气。一是是否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燃气钢瓶,以及伪劣燃气管道和阀门;二是50kg钢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三是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四是餐饮场所是否严格按照《福建省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要求》(闽建城函〔2017〕295号)的要求整改。
三、检查方式
一是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自查;二是我局组织相关检查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踏勘现场等方式,对各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要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动作、强化落实,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缜密排查,狠抓落实。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坚持“有患必除、除患务尽”,“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全面落实各项举措,集中开展排查治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有效提升。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对燃气事故多发环节和隐蔽边远供气设施的检查力度,做到既解决突出问题,又落实治本之策;应着眼健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实现安全闭合管理。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在9月27日前,将国庆节值班表和此次活动的方案以及总结加盖公章提交到市燃气服务站,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6557257)
龙海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