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七条措施》)。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小微企业在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也面临着增长下行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十七条措施》致力于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措施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龙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主要内容
新出台的《十七条措施》主要涉及助推企业成长、促进企业融资、支持创业创新、加强公共服务、强化评价激励五大方面共十七条,重点突出政府服务、财政支持,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主要目标,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例如:“充分发挥月港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收费标准从1.5%下调至1%,取消被担保企业按被担保贷款额度5%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单笔担保额度从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将财政划拨的小贷险风险补偿基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
《十七条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四、出台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推动国家、省、市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构:龙海市工信局
解 读 人:曾慧敏
联系电话:6521190
链接: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