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加快临港工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抓住 重化工业布局重点向沿海转移的趋势,依托丰富的港口资源,主动承接 能源、石油化工、重型机械、钢铁、修造船等 临港工业项目,形成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临港工业基地。“十一五”期间,要加快 建设以漳州开发区为龙头的临海重化工业聚集区,形成以港尾海洋石化、一鑫石化和角美长春化工等项目为重点和以毅宏大丰游艇、紫泥修造船工业走廊为主的石化、修造船产业集群。石化产业立足于承接厦门、广东以及台湾石化产业转移,延伸和扩展海沧石化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烯烃或芳烃中下游产品和省内外市场短缺的石化深加工产品,再逐步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化纤原料等石油化工中游产品。修造船产业要积极参与厦门湾船舶工业发展的产业配套,以国安、紫顺、胜海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修船业,加快紫泥、海澄、港尾等地船厂的改造和扩建步伐,建成为全省重要的大型综合性船舶修造基地。
( 3 )以促进产业升级为核心,积极扶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加大力度培育海洋综合开发、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光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等重要领域的产业,构建若干条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带动力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链;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同嫁接改造传统产业结合起来,促进以高新技术集成与产业融合为特征的新兴产业发展, 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高度化。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谋划和引进一批有利于产业链延伸的重大项目,尤其要注重培育引进能带动中下游企业配套、延伸和填补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和大项目,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
( 4 )着力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做大总量、提高层次为目标, 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加大对民营经济扶持力度,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努力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以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引导民营企业立足资源搞加工、围绕产业搞配套,开发组团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民营企业在产权制度、技术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鼓励支持一批骨干民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力争龙海“中国名牌”“零”的突破,“免检产品”数量有新的增加; 鼓励民营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和争创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一批自主创新型民营企业, 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 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力度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积极开展“回归工程”,加强与在外的龙海籍企业家的联系,鼓励支持吸引他们回乡投资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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