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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漳龙海环评审〔2025〕表47号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6560521   传真:0596-6560521

通讯地址: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窗口(363100)

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九龙江口整治与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增效项目——浒茂支渠水系连通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漳龙海环评审〔2025〕表47号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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