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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海区2023年第六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2023〕232 号

     经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情况(详见附表)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应按相关规定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执行,详见《出让须知》及区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出让条件

    (一)本批次出让宗地现状根据所属乡镇政府确认,已完成征地补偿、清表等工作,以净地交地形式移交竞得人,不再对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配套现状等进行处理。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二)竞得者所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三)竞买人需缴付竞买保证金,按挂牌起始价的20%设定,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将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未得者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耕占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四)竞得人与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时,约定龙2023G18、龙2023G19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龙2023G18宗地在建成投产后第三年起连续5年的年均纳税不少于30万元/亩,龙2023G19宗地在建成投产后第三年起连续8年的年均纳税不少于20万元/亩。

    (五)根据龙2023G19宗地预申请单位土石方平整方案测算,红线范围内扣除自用部分剩余土石方49751.49 m³,该部分土石方起始价17万元与土地一并公开出让,竞买人取得土地竞买资格后按本方案报价,并同步向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土石方报价(增价幅度1万元),土石方出让所得价款按相关规定另行缴交。竞得人在土方平整的同时负责红线内边坡治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使用。在项目总平方案批复后,竞得人按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复核的剩余土石方量据实补缴差额。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企业不动产权属分割转让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发〔2022〕37号)精神,出让红线范围内符合规划、消防及使用人入驻条件的基础上,项目产权可进行分割出租、出售,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非生产性用房中除行政办公及配套宿舍部分仅限向入园企业捆绑销售外,其他用房应全部自持。

    三、权属来源

    龙2023G18宗地经龙政地〔2016〕19号批准收回,龙2023G19宗地经闽政地〔2022〕1138号批准农转征,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可挂牌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规定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应共同签署申请书,提供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参与本次挂牌所需的资质要求:

    竞买龙2023G18、龙2023G19宗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方必须具备通用设备制造业相关资质。

    五、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并上传相关凭证,经挂牌人审查确认后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识别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成交总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其初次报价须不小于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加上一个增价幅度,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二)提出竞买申请起始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时0分;

    (四)挂牌交易起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30日16时0分;

    (五)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和联系方式

    账户全称:漳州市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光大银行漳州龙海支行

    账户:798301880000044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营业部

    账户:428673647970

    中国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账户:35001667107050001843

    请在“用途”栏详细备注:竞买地块编号,竞买企业名称及资金用途。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镇紫光路自然资源局综合楼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6-6557273(收储中心)0596-6529760(财务科)

    联系人:杨女士(收储中心)陈先生(财务科)

    相关网址:

    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福建省土地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八、其他事宜

    (一)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实施由漳州市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

    (二)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的文件资料。

    (三)本公告与《挂牌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四)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五)我局对于本次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附表
序号土地坐落出让面积(公顷)容积率FAR建筑系数D绿地率G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期限(月)挂牌起始单价           (万元/亩)挂牌起始价(万元)增价幅度  (万元)竞买保证金 (万元)
龙2023G18浮宫镇霞威村6.97412.0≤FAR≤3.040%≤D≤60%10%≤G≤20%50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502422.43234724470
龙2023G19港尾镇东坑村2.65171.1≤FAR≤2.040%≤D≤60%10%≤G≤20%24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502420796   81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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