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3]32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白水镇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拨2023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7号)、《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龙海等县(区、开发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第一批)》(漳农〔2022〕8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8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 ”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为中央农田建设直达资金的省级配套,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直达模块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等相关规定,抓紧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程序及时推进项目进度。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做到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将2023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龙海区财政局 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 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科 2023年2月16 日印发
(共印 25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