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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龙政综〔2023〕10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切实为龙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增强政治引领力,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府法治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对照龙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补齐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逐项梳理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展开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制度,完善年终述法工作,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切实使领导干部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

(二)改进和完善执法体制。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赋权承接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闽政文〔20223)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区直执法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赋权承接工作,首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共157项,统筹现有派驻乡镇的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城管中队等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强乡镇执法能力建设。目前,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的签订工作进展顺利。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全面推行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处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落实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现已有17个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编制工作并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告。三是纵深推进“三项制度”。完善区直执法机关和乡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相关职责,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独自开展执法活动。

(三)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我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编号、信息采集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申领工作,2022年全区已有104名执法人员申领和换新完毕;组织进行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报名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人数209名,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数104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我区于今年6月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法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视频会,于11月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暨行政执法培训会,各乡(镇、场)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共118人参加了培训会。    

(四)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工作。一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区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我区共向漳州市人民政府和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3件,同时认真执行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发文质量,逐步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梳理20221031日之前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115件。

(五)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依法受理、依法审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22年共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1件。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密切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执法领域,提高群众认同感;聚焦执法体系,通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体化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已评查执法单位10个,执法案卷27件次;聚焦执法机制,加大对我区26个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监管力度,积极督促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录入执法基础数据,提高执法监督公信力。

(六)深化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群众需求和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完善平台建设,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大平台的建设,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优质服务型窗口。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开通农民工欠薪、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好乡(镇、场)初审、咨询引导,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推行法律援助省内异地受理,及时处理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工作,满足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结合各项宣传活动,打造龙海“148”品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20221月至今,共解答来访、来电咨询1094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其中刑事辩护105件、民事代理158件,提供法律帮助878件。

(七)创新开展“片区枫桥”调解模式,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开展“枫桥经验”在龙海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一是创新开展“片区枫桥”调解模式。我区借鉴“枫桥经验”在全区11个乡镇196个村(居)划分25调解片区,每个片区包含若干村(居),片区每个月固定调解日在片区村居巡回调解,调解日片区内调解员有纠纷合力化解,无纠纷相互交流经验。调解日主动邀请法庭、派出所、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一村一法律顾问”、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调解日的调解工作。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片区枫桥”调解工作,实现化解矛盾纠纷人员多元化、常态化,提高化解纠纷效率。开展以来共化解信访积案62件。二是主动创新,探索“园区枫桥”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东园工业园区进行“园区枫桥”机制创新,发挥多元合力,促进法院、司法、工会、人社等多个部门协调沟通,建设专业化队伍,实现劳动维权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早化解早解决,实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园(区)”,为企业和园区的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做好“四季竞赛,五大比拼”工作。1-11月,我区共排查出民间矛盾纠纷3505件,调处3505件,调处成功3486件,调处成功率达99.46%。其中,邻里纠纷1297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742件,婚姻家庭纠纷363件,山林土地纠纷190件,损害赔偿纠纷179件,其他纠纷734件,参与化解信访积案62件。四是推进人民陪审员服务机制。我区人民陪审员共150名,20221-11月,我区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数807件,其中,台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数4件,及时满足台胞法律服务需求。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目标相比仍存在差距。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个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水平不高;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尊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仍不够浓厚等。我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认真抓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七进”等宣传活动,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同时,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以及“以案释法”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二)进一步执法监督更高标准。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行政处罚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指导协调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利用“互联网+”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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