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2〕76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对泰宁县帮扶
专项资金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为扎实做好龙海区对口帮扶泰宁县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及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度对口帮扶泰宁县专项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泰宁县的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建设。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发展。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 2022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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