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教综〔2022〕42号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6〕10号)和《龙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教综〔2016〕134号)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抽查项目
1.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监管(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2.对学校(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检查;
3.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
4.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5.民办学校年检。
二、实施时间
详见附件1。
三、执法检查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由区教育局按《龙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教综〔2016〕134号)文件要求,从监管对象名录库抽取。检查组成员中的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由区教育局按《龙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教综〔2016〕134号)文件要求,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其中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6名,具有检查全部事项的专家学者18名。(详见附件2)
四、检查步骤
(一)学校自查。各基层学校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检查事项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根据龙教综〔2016〕134号文件要求,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并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有关情况。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结果运用。规范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示。
检查组要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与相关部门、局相关股室共享,并通过龙海政府网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各基层学校要高度重视,配合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各基层学校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同时应疫情需求,做好个人防护,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附件:1.2022年度龙海区教育局双随机检查计划表
2.2022年度龙海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