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探索保障性住房分类保障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闽建住[2013]19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建住[2021]6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2021年度低保对象申请漳州市龙海区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共受理116户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98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18户。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8日
二、公示地点:各居委会、乡镇公告栏及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
三、咨询地点:漳州市龙海区住房保障办(建委大楼三楼)
四、咨询电话:0596-6483965(上班时间)
五、温馨提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前往漳州市龙海区住房保障办进行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欠缺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住房保障办联系核实并完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附件:2021年度低保对象申请配租漳州市龙海区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
漳州市龙海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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