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21-2022学年上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费的补缴与教师、教辅等人员的劳务费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 总工会 财政厅 人社厅 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3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8〕91号)《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教初〔2018〕332号)、《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教初〔2021〕43号)、《漳州市龙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龙教综〔2021〕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施一学期以来的总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龙教综〔2021〕116号文件规定的每生每课时2.5元收费标准测算,服务费总额有剩余。本学期,暂按实际产生的服务费收取,每生每课时2.4元。即:每个学生需承担课后服务费中午时段4.8元,下午时段2.4-4.8元(小学1-2年级每周四天4.8元,3-6年级2.4元,中学2.4元),中学晚自习4.8元。本学期收费补缴至2021年12月(核算补缴前,应扣除已通过平台预交的每个时段1元服务费);2022年1月的收费待退费核算后,下学期进行补缴。
2.下学期将按照省、市、区有关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学生实际参与人数进行核算,重新确定收费标准。课后服务费统一通过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由龙海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代缴,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本学期教师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结算至12月。
3.各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名单确认),已通过服务平台预交的费用,本学期不予退还;从下学期起不用缴交课后服务费。
三、课后服务酬劳标准
(一)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教初〔2021〕43号)、《漳州市龙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龙教综〔2021〕116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按照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服务时段配备1名安全保障的人员,安排1名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学校要合理编班、拼班,学生数2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方可按标准核算班级数。带班老师课后服务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50元,其它工作人员每个服务时段50元。
(二)补充教师劳务费发放标准
对龙教初〔2021〕43号、龙教综〔2021〕116号文件未规定的参与课后服务学生90人以下的学校和班级的劳务费补贴标准,补充规定如下:
1.1所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只编排1个班,学生数20人以内的。带班教师补贴标准按每课时30元核算;学校只配备1名值班领导兼安全保障人员,每个服务时段补贴30元。
2.1所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90人以内的。(1)排班后最后一班人数20人及以上的,按标准班级每课时50元核算带班教师补贴;最后一班20人以内的,按每课时30元标准核算带班教师补贴。学校不得配备教辅人员,编排成3个教学班的,可配备1名值班领导和1名安全保障人员,每个服务时段补贴50元;两个教学班以下的,只配备1名值班领导兼安全保障人员,每个服务时段补贴50元。(2)1所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编排3个班以上,学生数90人以上的,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若最后一班学生数20人以下的,该带班教师按每课时30元的标准核算。
四、补缴及劳务费发放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11日-12日 学校课后服务费补缴核算及平台系统导入。
2.2022年1月13日-15日 家长登陆平台自行缴费,各校平台管理员及带班教师要做好跟踪及缴费信息的归集。
3.2022年1月11日-15日 各中学、中心校组织课后服务劳务费发放核算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会计)、平台管理员共同参与,对9-12月应发放的劳务费按标准进行核算,经公示和签字确认后分别报送局财审股、中、初幼教股审核。
4.2022年1月17日-19日 各中学、中心校分别根据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数据(总额),编制教师课后服务费发放明细表,上报中、初幼教股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次审核确认。
5.2022年1月20日后 校外活动中心对接财政局,按程序做好课后服务费的发放。
五、其他方面的要求
1.课后服务工作是纪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请各校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
2.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的劳务费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带班教师的劳务费补贴平均值(本身担任带班教师的除外),各校需对行政人员承担课后服务的工作量进行精准认定。
3.各校的课后服务平台管理员岗位补贴纳入绩效工资考评内容,由各校根据每月实际工作量在绩效工资中统筹解决。
4.校长是学校财务、课后服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协调分管、财务、平台管理员,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和发放范围做好表格的填报、核算工作。中心校汇需汇总各完小校数据,连同完小校表格一起打包,中小学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前,发送至财审股、中教股、初教股邮箱。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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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综合股 2022年1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