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教综〔2021〕116号
漳州市龙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子女课后看护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福建省教育厅 总工会 财政厅 人社厅 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8〕91号)《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教初〔2018〕332号)、《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教初〔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参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
龙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21年5月起在城区的四所小学和五所中学试点启动课后延时服务。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面向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后延时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服务原则
1.公益惠民。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相关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提供经费补助和政策支持。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需要。
2.学校自主。学校作为提供课后服务的主体,应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自主利用学校师资力量、场馆资源、仪器设备,提供各类课后服务,自主决定开展兴趣班的服务项目。
3.家长自愿。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4.循序渐进。各校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统筹社会需求,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和学校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制订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学校课后服务规模、服务范围和服务形式,确定经费、人员和安全等保障措施,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上午、下午正常放学后,家长无法及时接送、在家无人照料自愿参加的本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需服务群体需要。
(三)服务时段
服务时间:每周从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不少于两个小时、分三个时间段提供课后服务。
1.小学
①中午:从上午放学后起至下午上学前。(原则上按2课时计算。)
②下午:下午放学后。(原则上按不超过2课时计算。)
2.中学:
①中午时段:从上午放学后起至下午上学前。(原则上按2课时计算。)
②下午放学时段:下午放学至18:00。
晚餐后晚自习:原则上按2课时计算。
(四)服务形式
1.中午托管服务。以学校教师为主,派谴教师优先安排,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午休等服务。
2.下午特色服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由学校组织开展作业辅导、音体美等多形式活动(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3.晚间课后服务:三个年段根据参加晚自习学生人数安排自习教室,原则上30人一班配一个督修老师。周一至周四晚上从19:00至21:00(服务时间2课时)。
(五)编班原则
以同一学年段为单位组织编班,原则上按原来班级进行编班。
(六)人员安排
原则上按照每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教辅人员,服务时段配备1名安全保障的人员,安排1名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学校要合理编班、拼班,学生数2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方可按标准核算班级数。
(七)酬劳标准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教初〔2021〕43号)文件规定,带班老师课后服务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课时50元,其它工作人员每个服务时段50元。
(八)经费管理
1.课后延时费用:按文件规定,通过向家长收取课后服务费的模式解决课后服务工作经费问题,每个学生需承担课后服务费中午5元,下午2.5-5元,晚自习5元。 若省、市有最新文件规定,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21年度用餐费用13元/餐。以后年度按当年餐饮配送招投标中标的定价标准,由家长每月直接通过管理软件进行结算。
3. 课后服务费实行统一管理,每学期期初由各校委托校外活动中心一次性向家长预收,期末结算,多还少补。教师和工作人员劳务费用按月结算。
(九)配餐要求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委托代理机构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中央厨房资质的商家进行配餐。(如环境认证ISO、卫生条件、环保条件、技术队伍等合格的企业资质)
2.配餐标准:按学生成长所需营养科学搭配。
3.餐具:采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餐具,每天按规定地点回收。
4.厨房原料来源:配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源料一品一码,安全放心。
5.厨房采用无菌车间,流水线化、工作化,高标准、高科技、高要求生产。
6.采用保温专用车辆送餐,确保学生用餐温度达到规定要求,至少保持65度以上。
7.从生产到配餐整个流程公司全程监控。
(十)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1.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等情况。
2.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3.组织实施。由学校和经认定的校外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及家长公布。建立学校活动档案,年终定期总结并报告活动效果。
2.加强检查评估。教育局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借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和配餐单位、社会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学生学习、活动设施应符合国家中小学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食品卫生、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做好雨天、大风天等不良气候期间的活动安排,保证井然有序。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保险,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公安、交通、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4.加大舆论宣传。教育局相关股室、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开展实施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配合与支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作息时间表
2.预算表
3.教师轮值表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作息时间表
小学作息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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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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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检 |
7:50-8:20 |
教师到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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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 |
8:2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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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
8:55-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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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保健操 |
9:45-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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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
9:5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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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
10: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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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延时 |
11:20-12:0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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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10 |
辅导作业、阅读、午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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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50 |
学生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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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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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时 (10月1日—5月31日) |
夏令时 (6月1日—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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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检 |
1:55-2:15 |
2:20-2:40 |
|
第一节 |
2:15-2:55 |
2:40-3:20 |
|
眼保健操 |
3:05-3:10 |
3:30-3:35 |
|
第二节 |
3:10-3:50 |
3:35-4:15 |
|
第三节 |
4:00-4:40 |
4:25-5:05 |
|
下午延时(冬令时) |
4:40-5:45 |
辅导作业、阅读、体育、艺术、社团活动等 |
|
下午延时(夏令时) |
5:05-6:15 |
辅导作业、阅读、体育、艺术、社团活动等 |
注: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天下午延时从第三节课开始。
中学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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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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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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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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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课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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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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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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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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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安排)辅导作业、阅读、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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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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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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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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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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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安排)辅导作业、阅读、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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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龙海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预算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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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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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预算人数 |
××名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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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值班教师 |
××人(另全校一位校级领导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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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课时数 |
×节/天*××天*×人=××节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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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费 |
值班教师每天费用 |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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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教师、领导总费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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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生每课时承担费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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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生每周承担费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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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总合计费用(××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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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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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延时 /下午延时 |
星期 班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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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 |
第1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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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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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 |
第1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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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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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 |
第1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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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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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班 |
第1课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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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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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上学期课后服务教辅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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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值班领导 |
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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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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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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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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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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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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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综合股 2021年8月2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