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21〕39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区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龙海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方案
为着力推进全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确保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结合省、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及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通过开展复核确认、排查整治销号,深入排查治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见底清零”;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群体活动场所排查。建立我区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结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等网格,在乡(镇、场)一级设立专项综合网格员,抓好业务培训,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将房屋安全纳入日常巡查重点,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对群体活动场所的巡查检查,充分发挥网格员巡查发现与部门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活动场所安全,严禁利用各类房屋的墙体、屋面等部位作为支撑和拉结,私自搭设群众性活动场所。
(二)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在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来临前,各乡(镇、场)要严防清空危房人员回流,逐栋抓落实、到场再核实,干部包户、责任到人,牢牢“挂牌盯人”,在危险消除前确保撤离群众不得擅自回迁。加大对辖区内土坯房、老旧房、废弃农用房等老旧建筑,位于地灾点、低洼地带、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及崖边、河边、沟边“三边”等高风险地带房屋,以及未经正规设计施工房屋的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倒房伤人事件。
(三)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再复核再确认。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推进复核整治各项工作;各挂钩包片单位成立复核整治工作督导专班,对各乡(镇、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各乡(镇、场)成立复核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从“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属地重大隐患房屋封房底数存量,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清单和整治销号清单》(附件3),组织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逐栋进行现场复核和系统复核比对,规范填写《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登记表》(附件2),每栋参与复核的人员均需签字确认,复核时确保隐患评判全面、客观、准确。对现场危房已拆除或加固的而在省系统未及时更新的,村(社区)、乡(镇、场)立即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复核确认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区复核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复核确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过比对抽查结果,梳理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各乡(镇、场)进行整改及后续处置。
(四)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整治销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见底清零”。区复核整治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复核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进度缓慢的地区采取发函督办并约谈分管领导,对未按时完成整治销号的单位上报区政府。各乡(镇、场)要敢闯敢试、勇于突破,积极探索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处置方式和推进措施办法,加快制定“一房一策”,可通过业主自行解危予以奖补、集体收储提前拆迁安置、“证据保全”先行拆除、旧村老宅文创改造、旧城改造开发、农村危房改造、裸房整治、“两违”综合治理、引资开发、古村落保护政策等方式多措并举,尽快拆除或加固,推动长效处置。
(五)强化房屋鉴定工作。加快351栋“百日攻坚”期间上报需委托鉴定但仍未委托鉴定或未出鉴定报告房屋、1153栋未委托鉴定或未出鉴定报告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其中两层及以上97栋)鉴定工作,需委托鉴定房屋、两层及以上未经正规设计钢结构厂房应于8月30日前完成鉴定,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整改;对经营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要求强制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处置,未经鉴定的一律不得营业。各乡(镇、场)要结合我区“三个提升,三个创新”政策,支持老旧企业厂房就地改造升级、盘活利用闲置厂房,力促一批拆除重建或除险加固后无隐患的厂房转型升级;同时,要对已鉴定房屋逐栋进行台账登记,确保需鉴定房屋一栋不漏,实施有效的清单化管理,要统筹分配好省级房屋鉴定补助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好资金下发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鉴定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场)、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合力攻坚。各乡(镇、场)、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清单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问效问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治,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场)、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场)应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和整治销号工作进度表”(附件4)及《需委托鉴定房屋及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进度表》(附件5)报送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上报。
附件:1.龙海区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登记表
3.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清单和整治销号清单
4.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和整治销号工作进度表
5.需委托鉴定房屋及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进度表
附件1
龙海区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魏毅坤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俊斌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蔡炳源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钟志勇 区城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郑小勇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顺宗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主任
陈启福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副局长
林明真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杨柳邨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昌安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坤 区工信局副局长
江杰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荣杰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美福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区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蔡炳源兼任,曾宝祥(区住建局)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复核整治各项工作。
附件2
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整治登记表
乡(镇、场)(盖章):
| 业主或管理单位 | 房屋地址 |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 路(街巷) 号 | |||
| 联系电话 | |||||
| 结构形式 | 层数 | 地上 层,地下 层 | 建筑面积 | m2 | |
| 房屋类别 | 住宅 | □自建房 □成套房 □公寓楼 □宿舍楼 □改建的群租房 | |||
| 厂房 | £生产场所 □经营场所 □办公场所 □物流仓储场所 | ||||
| 公共建筑 | □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 □商业场所 □文化旅游场所(含民宿) □体育活动场所 □交通运输场站 □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 □娱乐场所 □培训托管机构场所□医疗卫生场所 □养老、托老机构场所 □其他 | ||||
| 其他类别建筑 | |||||
| 复核记录 | 一、现场复核(一)现场处置方式:£封房 £修缮加固 £拆除(二)隐患部位:£墙体 □大梁 £柱子 □地基 □其他:_________。(三)复核结论:1、£属重大安全隐患;2、£属一般安全隐患;3、£属暂无隐患。(现场房屋已拆除的,隐患部位、复核结论不用填写)二、省系统房屋信息复核房屋信息(含整治)是否与实际一致:£是 £否,需修正更新。工作人员(签字): 技术人员(签字): 复核时间: 年 月 日 | ||||
| 重大隐患有效整治方案 | £修缮加固 £拆除 计划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 ||||
| 整治销号情况 | 一、现场已采用:£修缮加固 £拆除 处置完成时间: 年 月 日二、省系统整治信息更新:£修缮加固 £拆除 更新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备注:所有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必须填报本表,由村居(社区)、乡(镇、场)负责填报,复核工作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省系统指“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村居(社区)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场)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场)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3
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清单和整治销号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乡(镇、场) | 村(社区) | 房屋地址 | 计划有效整治时间 | 有效整治方式(修缮加固或拆除) | 有效整治销号时间 | 备注 |
乡(镇、场)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场)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附件4
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和整治销号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总数(栋) | 复核工作进度 | 整治销号工作进度 | ||||||||||||||
| 本周复核(栋) | 累计复核(栋) | 剩余未复核(栋) | 本周整治销号(栋) | 累计整治销号(栋) | 剩余未整治销号(栋) | |||||||||||
| 已复核 | 其中 | 已复核 | 其中 | 已整治销号 | 其中 | 已整治销号 | 其中 | |||||||||
| 复核后为重大隐患 | 复核后为一般隐患 | 复核后为暂无隐患 | 复核后为重大隐患 | 复核后为一般隐患 | 复核后为暂无隐患 | 修缮加固 | 拆除 | 修缮加固 | 拆除 | |||||||
注:本表应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区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大安全隐患封房房屋复核工作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有效整治应于2021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乡(镇、场)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场)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附件5
需委托鉴定房屋及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需委托鉴定房屋(栋) | 鉴定工作进度 | 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总数(栋) | 其中 | 鉴定工作进度 | |||||||||||
| 本周鉴定(栋) | 累计鉴定(栋) | 剩余未鉴定(栋) | 本周鉴定(栋) | 累计鉴定(栋) | 剩余未鉴定(栋) | 其中 | |||||||||
| 已鉴定 | 其中 | 已鉴定 | 其中 | ||||||||||||
| 两层及以上 | 一层 | 两层及以上 | 一层 | 两层及以上 | 一层 | 两层及以上 | 一层 | ||||||||
注:本表应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区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两层及以上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其余未经正规设计施工钢结构厂房鉴定工作应于12月30日前完成。
乡(镇、场)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场)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区直有关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工信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