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漳州市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及使用林地公示。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0907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2637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范围: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龙自然资规〔2026〕32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林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州市龙海区榜山街道普边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为实施龙海区榜山普边片区综合性开发建设,拟以成片开发方式征收集体土地,规划土地用途(林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8日),其中拟使用林地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由征地实施单位榜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征收林地有异议的,请于使用林地公示期限截止前向龙海区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6-6560511。
附件:1.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选址红线图
2.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选址红线图

附件2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省道208复线连接线以北、双榜公路两侧用地01地块拟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