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依法收回注销原核发的龙海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81202000003)
特此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