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6〕66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0号)和《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解的函》,现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46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科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一卡通”统一发放。请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7号)等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同步强化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绩效目标。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