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6〕59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
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双第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1号)、《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5〕54号)及《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分解的函》,现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资金1600万元(详见附件1)。
请严格按照《福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水平。
附件:1.龙海区2026年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分配表
2.龙海区2026年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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