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漳州市龙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龙海市九九坑水库下游护岸及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3817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042025XS0037595号)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和平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水利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日),由征地实施单位海澄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龙海市九九坑水库下游护岸及配套工程)(龙政综〔2025〕107号)废止。
附件:龙海市九九坑水库下游护岸及配套工程选址红线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龙海市九九坑水库下游护岸及配套工程选址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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