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6〕42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
保护资金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分解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6〕4号)和《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解的函》,现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利用”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按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等规定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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