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龙海辖区内)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1.7439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地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00202200015号)、《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线路优化调整的复函》和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等材料,拟征收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雩林村、洋西村、榜山村,海澄镇和平村、罗坑村,东泗乡卓港村、董浦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水利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8日),由征地实施单位榜山镇、海澄镇、东泗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组织签订协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龙海辖区内>)(龙政综〔2025〕24号)废止。
附件: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龙海辖区内)拟征收用地红线图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工程
(龙海辖区内)拟征收用地红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