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闽政办发明电〔2025〕14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漳政办发〔2026〕1号)和《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一季度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漳工信函运行〔2026〕39号)文件要求,全力推动我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努力实现良好开局,现就上述文件中2条涉工信领域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举办促销展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各有关企业应详细阅读所附文件,并于4月15日之前完成电费缴交及电费发票开具,逾期未完成电费发票开具的企业将无法进行相关用电统计。该项措施除另行通知外,无需再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奖励名单由省里直接下发并筛选符合条件企业。
2.“支持举办促销展会”。各有关企业应详细阅读下方申报措施具体要求,并于2026年4月20日之前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龙海区工信局三楼304,联系人:小陈 19890444453。
(二)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信用情况证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三个网站查询并截图证明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上申报材料及下方“支持举办促销展会”申报材料需一式4份(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提交扫描电子文档。
二、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本条措施出自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现 2026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闽政办发明电〔2025〕14号)第8条、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漳政办发〔2026〕1号)第8条,申报指南依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6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运行〔2026〕15号)执行,该措施奖补资金由省级资金全额承担。
(二)支持举办促销展会
本条措施出自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漳政办发〔2026〕1号)第9条,该措施奖补资金由市级资金全额承担。
1.奖励对象。一季度参加市外(不含国、境外)展会的龙海区工业企业。
2.奖励标准。对标准展位费以及特装展位费(不含展台搭建等其他费用)分别给予全额补助、50%补助,单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3.申报材料。①组展单位的展位确认函或合同复印件等;②支付展位费用的相关支付凭证(发票及相关付款凭据等)及参展现场的展位照片;③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名称与提供的材料名称不一致的,请附上企业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证明或者更名佐证材料。
(二)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及申报材料,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将依法取消奖励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