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教〔2026〕36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
补助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
程溪中学等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98号)、《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关于商请“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县级配套资金”二次分配的函》及2026年预算安排,现下达2026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6.6万元(详见附表),其中:上级资金68.3万元,本级配套资金68.3万元,从年初预算安排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县级配套资金”项目中列支。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请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请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龙海区2026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资金安排表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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