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石码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双第华侨农场农业发展科,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2026年漳州市龙海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
2026年漳州市龙海区农产品产地加工
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积极践行大食物观,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提升我区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处理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高端化升级、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
一、总体目标
聚焦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或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中心不少于5个,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做强做优、提档升级,有效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
二、资金使用
(一)补助对象
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
(二)补助方式及范围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优先支持2025年已建成的储备项目。
(三)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我区大食物观中涉及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鼓励优先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范围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详见附件1)。
1.果蔬菌加工。针对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杀菌、消毒、切分、清洗、分级、分割、无损检测、包装等保鲜设施〔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相关设计、施工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和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加工处理能力,实现减损增效。
2.中药材加工。针对中药材,发展产地烘干、贮藏、分割、调理加工、检测、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产地机械化数字化设施设备水平。
3.粮油加工。针对粮食、油料、薯类农产品,优化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切制成型等加工设施设备配置及绿色能源、检测等技术应用,保障粮食油料生产抗灾减灾及节粮减损,提升商品化水平,实现保质增值。
4.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积极发展果蔬菌、茶叶、中药材等食用类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发酵压榨、果脯果汁、冻干、低温油炸、副产品综合利用等农产品产地特色加工设施,提升产业链价值。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储备
各乡镇(街道、场)要积极配合项目摸底和现场核实,做好符合条件的项目储备工作。项目储备要求:
1.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农产品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
2.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补助主体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
3.补助主体信誉良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补助主体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
(二)项目实施
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领导任副班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专班,由局乡村产业项目与农村经济发展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组织调度。储备项目建设主体自愿申报,提交漳州市龙海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建设意义、可行性、实用性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主体验收申请,我局将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开展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及时据实补助。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项目承诺书、专项审计报告及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合同、竣工图纸、汇款凭证、不低于补助金额的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加工设备购置合同、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五、资金监管
专项资金使用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补或骗补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家祺 联系电话:0596-6557192。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2.漳州市龙海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表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板栗、龙眼、梅李、橄榄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二、中药材加工
5.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6.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7.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9.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0.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附件2
漳州市龙海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请表
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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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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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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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家庭农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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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 加工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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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情况 |
| 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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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情况 | □租赁( 户) □就业务工( 户) □入股分红 ( 户) □收益分红( 户)□订单收购( 户) □提供服务( 户) | |||||
新增 购置设备 | 设备名称/冷库类型 | 购置金额 (万元) | 发票凭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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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冷藏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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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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